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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可以成為債權轉讓的主體
1、公司可以成為債權轉讓的主體,債權轉讓人和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轉讓達成協(xié)議,并且必須擁有有效的債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然不能轉讓的債權不能轉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546條債權人未通知債務人而轉讓債權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產生效力。除非經受讓人同意,否則不得撤銷債權轉讓通知。
第547條: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屬權利,但從屬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己。
受讓人取得從屬權利不受從屬權利未登記或未轉讓給占有的事實的影響。
B、 債權轉讓和權利質押有什么區(qū)別
1、 債權轉讓,也稱為“債權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將全部或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方的行為。
2、債權轉讓分為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如果所有債權均轉讓給第三方,則第三方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原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的權利;如果債權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則第三方成為合同的債權人,并加入原始合同關系,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中的債權人關系從一人變?yōu)槎嗳嘶驈亩嗳俗優(yōu)樵S多人。
3、 權利質押,即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權利證書交給債權人占有,并將證書上的產權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讓財產權。權利質押是一種擔保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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